
外遇抓姦 人妻有「菜花」否認辦事 |
社會中心/高雄報導 2014 / 10 / 15 $ 發佈
一名員警發生婚外情,帶著小三到汽車旅館當場被對方丈夫抓姦|在床。
小三辯稱,自己感染了「菜花」,不可能發生性行為。
但法院發現2人密集通聯,足見關係匪淺。
檢警調查發現,該名警官,因和有夫之婦發展不倫戀。
2人一同前往某汽車旅館,女子丈夫得知後,會同友人報案並前往現場準備抓姦。
一到房內就發現現場凌亂不堪,還有拆封過的保險套和用過的衛生紙。
老公抓姦抓小王不堪妻子讓他「戴綠帽」,憤而對2人提告。
女子還對法官說,自己因為罹患「菜花」,根本不可能發生關係。
法官不採信2人說法,女子丈夫還提出兩人的通聯紀錄和譯文,證明2人曾交往;法官更發現兩人通聯紀錄高達4000多筆,早已逾越了一般已婚男女應有的正常交往分際,
審酌雙方的經濟收入狀況,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40萬元。
|
|